傳統的建設業主方對項目全過程的管理,往往在不同建設進度會引入多家服務單位,如:《項目建議書》(項目決策策劃)、《環境評估報告》/《地質災害評估報告》及《可行性研究報告》文件編制(項目實施策劃)等前期咨詢、工程勘察/設計咨詢、工程造價咨詢、項目管理或監理、監測/檢測、大型設備供應或者其他專項設備(設計施工一體化)單位。這種碎片式委托,往往給業主方工程項目管理造成以下混亂:
(1)各參與方對項目建設目標不一致,業主方對多方業務組織之間的管理協調量成倍增加;
(2)多方業務咨詢服務組織界面與過程界面的增加,造成組織之間相互扯皮現象頻繁發生;
(3)項目設計文件與經濟文件信息在不恰當的時機多渠道發散泄露,導致業主方施工招投標工作非常被動,卻很難有責任追溯;
(4)部分專項工程設計基于方方面面的原因,往往在建筑主體設計完成開始施工時才介入,其對土建與安裝的特殊工藝要求往往又是項目變更導致設計組織與現場施工合同糾紛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