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提高我市工程建設評標工作質量,規范評標專家評審費發放行為,維護招標人和評標專家的合法權益,根據省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江陰實際,現將我市工程建設評標專家評審費作如下規定:
一、資格預審評審費標準為4小時以內300元/人次;
二、邀請招標項目評審費標準為4小時以內300元/人次;
三、隨機抽取法的項目評審費標準為4小時以內300元/人次;
四、合理低價法、最低評標價評分法項目評審費標準為4小時以內400元/人次;
五、綜合評估法的項目評審費標準為4小時以內500元/人次(包括遠程評標);
六、超過4小時每小時增加100元;
七、外地評委交通補助費標準為:無錫、常州等周邊地區300元/人次,蘇州、南京等其它省內地區為400元/人次。
特殊項目如設計專業和全部使用資深評標專家的評審費報分管領導批準可以上浮50%—100%。對評審時間超過一天,或者在休息日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報分管領導確定評審費。
本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執行。
江陰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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